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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
一、 美术类(总分600分)
综合分=(文化成绩+校考专业成绩)×50%
综合分相同,专业成绩高者优先;单科成绩不限小分
二、 广播电视编导(总分300分)
综合分=【(专业成绩/300)×60%+(文化成绩/文化总分)×40%】×750
综合分相同,专业成绩高者优先;单科成绩不限小分
三、 音乐学、舞蹈学(总分200分)
综合分=文化成绩×35%+校考专业成绩×65%
(综合分相同,专业成绩高者优先;单科成绩不限小分)